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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测评(笔试)及打印准考证打印公告20210911返回在线报名 >>

2021-09-02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司法局、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包河区大圩镇、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岗位拟定于2021911日举行笔试,请参加以上岗位招聘报名的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现将笔试及准考证领取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911 星期六 上午9:00—10:30

特别说明:因为防疫要求请参加测评的考生当天上午8:15之前到达,需配合检查入场。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一)包河区司法局、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岗位

已报考包河区司法局、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岗位并已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继续有效。按照准考证考场号入场,笔试时间变更为2021911 星期六 上午9:00—10:30

准考证丢失的,请于202198日至910下午1700前前往原打印准考证入口进行打印。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30(重要提醒:超过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将不能再打印,考生请注意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包河区大圩镇、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岗位

1.打印人员范围:本次招聘岗位已在现场完整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打印准考证流程:准考证领取采取网上自助打印形式,考生前往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人才测评(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区农林务局、大圩镇)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31点击此处报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岗位(与现场报名岗位一致),后台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3.注册审核时间:202193日至202197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98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4.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99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45//人。

5.打印准考证时间:缴费后至2021910日下午1700(重要提醒:超过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将不能再打印,考生请注意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6.现场已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注册、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考生放弃报考。

7.注册及打印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五、成绩合成

包河区大圩镇、包河区司法局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合成。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合成。包河区农林水务局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合成。

六、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者或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不上者,责任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七、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填写承诺书;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测量及核验安康码是否为绿码。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

1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2承诺书.doc

   联系电话:0551-62799219/62799217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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