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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20260728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6-07-28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招聘6名编外使用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61号合肥包河区创客梦空间)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证件:
1.通过报名网址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打印招聘报名表1份: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74(包河区人民法院)。
2.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拟定8月2日,面试地点为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61号合肥包河区创客梦空间),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五、递补方式
如因资格复审原因发生人选缺额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见7月30日资格复审递补公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将于7月31日进行,逾期视同个人放弃,不再递补。请考生自行关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联系电话:0551-62799219

附件:

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书面委托书.docx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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