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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速录测试通知(包河区人民法院)

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9 作者: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上机速录测试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合肥市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150米)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1020日至20231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证件:

1)通过报名网址打印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打印招聘报名表1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98;(包河区人民法院)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验证报告需是近期的,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审核),持香港、澳门以及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60元上机速录测试考务费。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上机速录测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五)递补方式

因资格复审出现人员低于进入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二、上机速录测试

(一)考试时间

202310 22  星期日    上午900开始

(二)考试内容

测试内容:听录音速录

(三)地点

安徽建工技师学院   实训楼3楼(合肥市包河大道188号)

(四)人员名单

参加资格复审并合格人员

(五)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场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3、请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已考完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5、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考试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0551-62799219

附件1:202310法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书面委托书.docx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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