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聘公告20250715
1.为切实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考生权益,请考生仔细阅读考试要求;
2.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临时有效身份证,护照)、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
3.考生入场需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等必要考试工具,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
4.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场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5.考生提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已考完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6.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7.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考试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8.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8:30—10:00。